执业机构:云南金杉律师事务所
职称:主任律师
执业证号:15301200910122222
执业地址:云南省昆明市白云路凯悦时代香舍A座1606号
咨询电话:13888746984、13759151026
擅长领域:毒品犯罪辩护等刑事辩护兼合同纠纷、婚姻家庭纠纷共同发展。
律师简介:
杨华兵律师,1976年10月26日生,云南景东县人,中共党员,云南大学法律自学本科毕业,云南金杉律师事务所主任,,云南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、考核评审委员会委员、民族团结委会委员,昆明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申请执业律师面试考核官,律师执业证号:15301200910122222,本律师自2009年从事律师起,曾在云南天之泰律师事务所、云南瑞阳律师事务所、云南欣晨光律师事务所、上海段和段(昆明)律师事务所从事刑事辩护业务,本律师涉毒案件办理方面具有充分研究在及丰富的办案经验,从事律师执业生涯里,曾办理了唐某某、肖某某、余某某、孙某某、刘某某、王某某、张某某等几十起特大运输毒品案件,通过本律师“热心、细心、精心、耐心”的努力下,唐某某98公斤特大运输毒品案,最终判处唐某某无期徒刑,余某某、孙某某、王某某、张某某等依法被取保候审,阳某某涉嫌受贿一案经与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多次沟通交流,拘押四个月后不予起诉释放;本律师执业理念“信誉为本”、“客户至上”。
本律师收费标准:
刑事案件(三)阶段:每件不低于60000元,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一审案件每件不低于150000;
民事案件:没有诉讼标的或者诉讼标的20万元以下的,每件不低于15000元,超过20万的加收10%律师费;
行政案件:每件不低于50000元;
代书:每份合同3000—5000元;
离婚协议:1000-—3000元;